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侦查结束之后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此时也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被判处刑罚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是对国家公共管理制度的破坏,因此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个法律领域的问题,相互不能替代和免除。但是,交通肇事以后是否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将作为刑事悔罪的重要表现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因此,交通肇事以后,当事人应当积极赔偿死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尽量获得死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对于定罪量刑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其实并不是一定就会被提起公诉,此时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刑事案件依法作出审查,要是不满足起诉条件的话,自然此时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具体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内容,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交通事故成因司法鉴定的内容: 1、尸体检验: 2、轻重伤鉴定: 3、成伤机制鉴定: 4、伤残评定: 5、酒精含量检验: 6、车辆安全性能检验: 7、事故车辆机械故障...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一、厦门清明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目前厦门汽车票的预售时间在10天左右,所以要买清明节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天左右买,这时候的票量还是充足的,而且基本行程也是定下来的,出现退票的情况较小。 二、厦门清明汽车票怎么买 汽车票购买现在也可以通过网上来直接...


·交通肇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


·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一、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怎么算?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是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年,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侵权仍适用一年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权纠纷都统一适用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等...


·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时候都是肇事者负全责,在赔偿的过程中,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可以确定由肇事者赔偿的,但是交通费该由谁承担、支付该由谁承担?在文章中主要介绍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目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酒后驾车有关,饮酒驾车行为已经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酒后驾车分为醉驾和酒驾,虽然都是违法行为,当事人都会受到处罚,但是两者是不同的。那么,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酒驾...


·驾驶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驾驶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以某车为例,根据收费标准,起始价为1400元,最低价为300元,其15年内过户费每年平均下降(1400元-300元)÷15年≈75元。由于前3年折旧率高,每年过户费降120元,则2002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元=1040元。3年...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