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书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常见,近几年数据显示离婚率逐渐增加,家庭的和谐是每个人追求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已用离婚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而离婚后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 离婚之事由男方提出,男女双方经协商自愿离婚。

二、 儿子抚养权、抚养费、户口归属及探望权如下:

1、抚养权:

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

2、抚养费的支付期、细节组成数据、调整及支付方式说明如下:

抚养费支付期:抚养费支付到儿子具备个人生活能力。

抚养费细节组成数据:抚养费组成数据是指生活费用、保险费、教育经费及医疗费组成。具体处理如下:

协商儿子活费用每月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协商保险费、教育经费及医疗费由双方各出50%。

经协商保险费、教育经费应于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前 天男方存到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如果男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应按当时发生费用为基数及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为起始日期,每天加收3%的补偿金给女方。

医疗费分以下两种情况:

1) 普通门诊:其所产生的费用由女方先垫付,治疗后男方应于每月指定日期将医疗费一并存入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在发生此费用时女方没能力垫付男方的50%费用,男方应即时到收费单位自行支付。

2) 须住院及重大疫病:其所产生的费用应于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前 天男方存到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或直接支付给收费单位。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应按当时发生费用为基数及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为起始日期,每天加收3%的补偿金给另方。

医疗费不及时支付时,造成延误治疗,因该方付费不及时的原因造成恶果,由该方成担后果。

抚养费调整

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当原定抚养费不足维持儿子实际生活水平、患病、上学,及有其他正当理的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但不能低于前次金额。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抚养支付方式

收取方式是男方将抚养费用存到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用户名称: 。男方应于每月的 日前必须存上。如男方不能按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应承担按当期抚养费为基数追加30%的抚养费,一并存入女方指定账户。

儿子户口归属:

离婚后3个月内儿子户口迁到女方,男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则该方赔偿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给另一方。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次数:男方一个月内可探望儿子_____次。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分三种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儿子1至10周岁时,男方只采用看望式探望。男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女方。男方探望儿子必须女方在场。男方必须亲自前来探望,如男方委托其他人或其家人前来探望,女方可中止当次探望。

10周岁以上,男方可采用逗留式探望,在行使逗留式探望时必须儿子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只有在儿子寒、暑假进行。逗留式探望一个月内只能行使一次,逗留期为期 天。男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女方。男方必须亲自接送,如另行委托他人前来接送,女方可中止当和次月逗留式探望。男方应该具有较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男方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居住、生活条件差,不利于儿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则不得主张适用逗留式探望改为看望式进行探望。男方不得故意及强行延长逗留时间,女方可中止次月逗留式探望。

儿子已满10岁至18周岁,其可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应当征求儿子的意见,如果儿子不同意的,男方不得强制执行探望权。

男方探望儿子期间应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规律的情况下,进行探望儿子。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儿子因生病或学习考试期间应顺延探望时间。男方及其家人不得强行探望或上门骚扰。

男方或其家人故意扰乱女方及儿子的正常生活和危及人生安全,或男方及其家人私自进行探望,女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男方的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 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补充条款:

九、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十、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人:

男方:(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监誓人: 年 月 日

(注:声明人签名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抚养权的判决是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决定判给谁。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提醒广大群众要珍惜和谐的婚姻,避免离婚的出现,伤害最大的人就是孩子。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需要哪些条件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婚姻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现如今,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女方在嫁给男方时,男方是否有房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结婚时,女方可能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如若婚前房子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有用吗?关于新《婚姻法》加名的相关...


·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离?
      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离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


·婚姻出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是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婚姻中时间久了难免会被花花世界诱惑犯错,为挽回婚姻,为避免犯错,许多时候过错方会签下婚姻出轨保证书,通过严苛的惩罚措施保证自己对婚姻的忠诚。那么婚姻出轨保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吗?的我们通过本文为你做出解答。 一、婚姻出轨保证书有没法律效力...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理由如下:1、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


·一、婚内抚养费取证包括哪些?
      一、婚内抚养费取证包括哪些?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的存续期间,没有谁负担谁不负担的说法。证据包括: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


·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
      一、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刑事案件进行举报的时候,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受案机关是会为其保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对其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原告:...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然而重婚罪却破坏了这种规则,它指已有配偶的人却在婚姻之外与他人二次建立了婚姻关系,因此法律会对此给予相应处罚。然而许多人却分不清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释。“不告不理”不是法律的语言,而是通常群众对于民事案件通俗的用语。人...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有什么规定?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下面由我们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