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很常见,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情况,那么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包括哪些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受损失的一方可要求进行索赔,根据工期索赔报告相关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当发包方未能履行义务时,可按程序要求索赔。下面将为您解答。
一.建筑工程工期索赔规定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工期索赔是双面的,承包方的工期索赔和发包方的工期反索赔。承包方的工期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发包方责任时,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方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这不是本文所讨论的重点。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承包方责任时,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索赔,即由承包方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发包方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本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正超过全同总额原10%。当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中,需考虑诸多因素,针对干扰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索赔事件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需发出赔偿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并要补充索赔理由等,工程师及时处理规定时间内未给予答复则索赔已认可。若您还有问题可咨询。



·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
      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
      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 一、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执行: 小于100万元的,按中标价的1%计取。 中标价大于100万元小于500万,按0.7%计取;500——1000万元,以0.55%,1000——5000万元,以0.35%...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修建公路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而且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交通道路的安全。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是总结公路建设的阶段性成绩,本文我们将以呼和浩特为例,给您介绍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欢迎您阅读。 呼...


·单位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有补偿
      单位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有补偿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自劳动法实施,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


·东莞劳动合同保底是多少?
      东莞劳动合同保底是多少? 一、东莞劳动合同保底是多少? 东莞劳动合同保底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 劳动者的工资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种补助、津贴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有一定的关系,加班时间越多,工资总额也就越高,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 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员工为了公司的业绩辛辛苦苦的付出,到最后就是通过这种付出要获得工资报酬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核心本质上就是围绕着公司开展的,不论是法律上还是员工个人,肯定都是坚决不允许公司有拖欠工资的这种做法的。但是有些员工个人并不清楚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一、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用人...


·员工办理了入职但没有签正式合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雇佣关系的确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办理了入职但没有签正式合同,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很容易会受到损害,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双方都很重要。那么针对员工入职工作却没有签订合同这类情况,是有相关规定说明的,接下来本文为您详细说明相关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