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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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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时候夫妻虽然想要起诉离婚,但却发现此时并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因此也就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究竟夫妻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才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要是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起诉离婚也有具有的流程要求,这具体分为了三个阶段,若一方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此时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没有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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