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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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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因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名字上面很相似,因此也就造成一些人分不清楚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虽然这都是属于对财产的侵占,但本质上这二者还是不同的。那究竟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从概念中能够看出来,职务侵占罪跟侵占罪的区别还是挺大的,两者之间从表述上最大的区别就是犯罪的主体上,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侵占罪仅仅是自然人。具体的区分如下所示:
1、主体
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注意,这里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这个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人的犯意
职务侵占罪:犯本罪的人在自己的想法中就是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这个罪的主观内容则是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犯罪人的做法
职务侵占罪:触犯本罪的手段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是通俗上所说的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侵占罪:成立这个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侵犯的对象
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侵犯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本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注意: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案件的处理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要满足成立该罪的条件就会被依法起诉;侵占罪:本罪属于民事范围,如果当事人不想起诉的一般不会处理,只有告诉的才处理。总结了一下,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之间的区别主要存在于五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在上文中做出了的介绍,但其实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上面还存在的有不同之处,二者相比最明显的差异就是犯罪主体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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