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以上就是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是其是否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比如如果是企业无故辞退且无合理理由,应当给付赔偿金;但因为职工自身原因的则不需要支付。并且,支付金额随着地区、相关企业而变化。


·8级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人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受伤。有些时候伤口较浅,也不严重,有时候则会受很重的伤,影响工作和生活。我国的工伤也是有等级鉴定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8级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针对不同的主体,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就来告诉您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一、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


·误工费每月给还是每年进行发放?
      误工费每月给还是每年进行发放? 一、误工费每月给还是每年进行发放? 误工费不是每月给,是一次性来进行一个支付的,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应当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不同标准执行,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一、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应当向劳动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劳动者因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应当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用人单位辞退违法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


·工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而严重致残,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根据受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其进行赔偿。对于严重受伤的其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工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一下。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现在许多工程的施工方遇到在工程合同签订后被工程的发包方要求缴纳保证金,但是在缴纳保证金后却遇到对方消失或者拒绝退还保证金的欺诈,那么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今天咱们的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了解关于土方工程和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吧。一、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一般不要交...


·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中从事工作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您肯定要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级别要求相应的赔偿。当然,具体受伤的情况不一样,鉴定的等级肯定也不一样。下面是我们将为您整理的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的详细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一、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固、主体结构是否安全以及通风、采光是否合理等。 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