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在我国,修建建筑是要获得审批的,首先当事人应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要获得许可证,如果在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修建房屋,就会涉及到违章修建。那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违章修建的危害一是浪费土地资源。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它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二是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严重破坏整体规划,给即将进行的政府拆迁造成了尺度上的难以把握,也给国家赔偿带来了巨大损失。三是影响依法治镇。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镇村两级的工作陷于被动,不利于政府促进经济、依法治镇、服务群众。四是增加。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个私企业等人员集聚的场所,一旦出现火灾等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五是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尤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在基本农田上的乱搭乱建,就像一颗颗的毒瘤,影响着村容村貌,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该建筑可能会被强制拆除。在我国,建设房屋等建筑应获得各部门的审批,如果手续不齐全,即使已经修建完成,也会被要求拆除。如果当事人不配合相关部门的决定,逾期不拆除违章建筑的,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



·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多少
      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多少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多少? 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按照土地租赁费的11%缴纳的。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增值...


·农村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近年来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且土地被征收后,需要拿出土地使用证才可以拿到补偿金,故而现在即使是村民也是需要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由于村民获取信息的来源有限,故而不知道农村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1、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为什么会出现土地确权土地变多?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确权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是依据农村二轮承包合同、证书和台账等法律文件约定的承包地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采取科学的测绘技术(多为卫星定位测量),以标准亩为计量单位,测量到...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当然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存在被告就原告,即以原告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或原告住所地的判断: (1)经常居住地优先: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随着房价的日益增长,对于我国的公民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楼实在是不容易。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购买小产权的房子。小产权房子不仅和商品房在价格上有一定的差别,在土地使用证上也是有所差别的。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 一、在我国...


·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吗
      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吗? 一、土地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一、让我们看看继承法关于土地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分别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自从我国意识到土地的珍贵与不可再生性之后,我国对于土地的把控就更加严格了。现在了,所有土地都归属于国家。人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这种使用权还是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不同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 土...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云讼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薛城区将很快实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区域农民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的,可以致电云讼拆迁律师团(010-51656635)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