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也就是此罪的立案标准。在区分刑事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追诉标准了,达到了标准的才能以该罪进行处罚。那实践中,常见的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也就是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按照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中要求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还要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那么才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日后量刑的时候,也是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作出处罚的。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的通知是怎样的?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的通知是怎样的? 质押式的回购在经济市场之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回购方式,对于民事主体来说,需要知道最新的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才能确定公司的行为,是符合既定的法律的规定的,并且不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侵害,即使是在被侵害之后,也可以及时得到救济。 一、...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


·交通事故成为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事故
      交通事故成为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事故,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说明,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过错或者是意外,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损害。这种损害可能是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如山洪,下雪打滑等一系列的原因所造成的。一般来...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一、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近年来,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时有纠纷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保户的原因,又有保险公司和社会方面的因素。 1、保额不足。 有的保户在为自己的车辆投保时,为了节省费用,千方百计压低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公司房产赠与股东个人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旅游者既可向车辆经营者主张侵权赔偿,也可选择先向旅行社主张合同责任。若旅游者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据与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合同,向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追偿。根据《旅游...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而在进行开车撞伤人赔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定仲裁却起诉 ...


·怎样来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怎样来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逾期时间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逾期不超...


·一、交通事故所涉及户籍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所涉及户籍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交通事故赔偿认定户籍标准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起诉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这个属于人身损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让责任人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签订的订车合同到期没车怎么办?
      当今经济飞速发展,不少人都买了车,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在买车的路上,受追捧的车有很多,喜欢的车没货等一等提前预定下,到了合同期限高高兴兴去提车,却发现定的车没有货是不是很伤心,那么订车合同到期没车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等待还是有别的途径,下面由我们带您了解下。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