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中从事工作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您肯定要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级别要求相应的赔偿。当然,具体受伤的情况不一样,鉴定的等级肯定也不一样。下面是我们将为您整理的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的详细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五根肋骨骨折工伤鉴定应为十级伤残。

肋骨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的标准: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级的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级标准: 12肋以上骨折。

二、什么是工伤评级?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工伤评级的方式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

(1)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2)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评定。

当事人如果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在上述的资料当中,对于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的问题,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可以看出,肋骨5根骨折的话一般鉴定标准为十级。当然,如果您在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到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单位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鉴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 都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东西的品质,现在几乎每件商品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同样的,工装装饰工程也有一定的质保期,这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免费的维修。那么,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以及与...


·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支付补偿金吗?
      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支付补偿金吗?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金看是哪方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员工提出解约,公司是不支付补偿金的并且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


·南京劳动合同怎么备案?
      南京劳动合同怎么备案?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即对你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的劳动局,与你单位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为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市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市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区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区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的备案只...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由于其特殊性,从业者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如劳动者会由于长期在粉尘较多的环境下工作而出现与肺部功能受损相关的疾病,这些职业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应认定为工伤,这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中作了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有:其内容必须是员工亲自签署过的相关制度,并且企业应该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在正文中进行详...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一、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可以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


·公务员被辞退福利待遇是什么?
      公务员被辞退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公务员被辞退福利待遇是什么? 公务员被辞退后就失去了公务员身份,不再享受公务员待遇,对公务员的权利影响也比较大。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