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在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原持有人因为某些原因会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 ,比如承包期限到期,原持有人死亡需要继承人持有土地等等,很多人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变更时怎样的流程。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如原来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房屋现状未改变的情况下,持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公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如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许可证(建筑执照)、继承公证书、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材料、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国土所申请办理。


二、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2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核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注销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或国土所申请办理即可!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在法律上房产证是否产生效应? 这要看做用在什么地方。比如:现在很多农村地区,开始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如果你去办抵押贷款,两证名字不一致可能会遇到困难。 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对财产的归属不影响。只要你家庭成员,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无论是谁,都只是户主代表,并非代表个人,所以不会影响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的这一属性!


综上所述,继承人要将原持有者土地证变更,需要持有相关的材料,比如原持有者的遗嘱或者死亡证明。持有原土地证书和政府批文注销原来的登记,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


·最新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速度越来越快,政府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征地行动,以此保证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充足。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征收他人土地的,需要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征地补偿,否则政府的征地行为就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以供参考。一、集体...


·黄舣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黄舣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31300元/亩。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32500元/亩。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4134元/亩。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0500元/亩。5、集体建设用地补偿19...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很多重庆老百姓对征地政策都是通过媒体获得的浅薄认知,大多数人不了解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征地离公众比较遥远,但是一旦真正面临政府征收土地的时候,清楚补偿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权益。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第...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属于农民的土地,但是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需要按照既定的农村征地流程办理征地手续。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做好监督工作,放在发现没有按照流程进行征收土地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罚。 农村征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还有很多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和法律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办理土地使用证,为了能够保障自身的利益和土地的合法性。但是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农村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流程。那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呢? 办理宅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实地占有面积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实地占有面积吗?就是;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在国内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利,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我们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如果土地已经有人使用的话就需要像拥有人购买,以求转让。那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国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征用面积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丈量。征地部门会使用各种科学的手段对要征收的土地进行测量,以确定征地面积。所以,征地时的丈量工作是重中之中,不能忽视。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征收土地丈...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地上建筑物以出租、赠与、继承、遗赠的方式转移与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但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包括不能进行继承。   2、...


·湖南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湖南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湖南省公安厅4月28宣布,为方便在外务工、求学、经商的湖南居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省公安厅推出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新举措。离开户口所在地的湖南居民,可以到省公安厅设立的受理服务点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凭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也可凭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