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在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四)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五)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

(六)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七)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还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2、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4、相关法规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结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话,此时不能成立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仅仅是属于事实婚姻或者同居,由于最终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因此男方就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在无结婚证彩礼返还的时候,一般都是无法全额进行返还的。


·我国关于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目前,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的时候都是流行给付结婚彩礼的,而这个彩礼一般是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家的,从这点上来看可能有点买卖婚姻的感觉,而我国法律中虽然对彩礼有规定,却也只是针对彩礼纠纷作出的规定。接下来,我们提供结婚彩礼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我国关于结...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当代社会,抚养义务在我国法律上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是有父母进行的,但是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想要脱离扶养义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法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法是什么?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绍兴到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结婚的双方会因为生活中各种琐事的考验,由于经受不住考验导致双方无法一起走下去,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或是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让对方不能和平离婚,需要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本文主要介绍关于绍兴到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


·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近年来全国各地经常出现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呢?而要是犯了此罪的话,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


·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在法律上也属于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 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