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其主观意识是过失,但是即使其主观危险性较小,但是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性建设,如果一旦受到损害,可能给国家的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威胁公民生命安全。所以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其也可能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实践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很容易与其他罪名混淆,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看过本文,您就知道。

一、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看过本文,相信您已经清楚、准确辨别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了。该罪主要危害的是交通运输安全,表现为损害交通设备,并且造成了一定的严重后果,如果年满16周岁,可能就要负法律责任了。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如果对方不结案,影响你们车检.给其钱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即使给钱,一定要有书面的证据。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的。但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况,此时也是有程序的要求。那到底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提醒:遵守“新三包”中车主应尽义务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新旧汽车“三包”政策,都规定车辆可以享受由厂家或者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但是在保修期到期之前,车辆都必须回到由厂家授权的4S店进行保养和维修,否则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售后“三包”的保护,这也...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在交警确定责任认定的之后,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赔偿问题,那就按双方协商的意思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那么就要经过诉讼解决了,交通事故诉讼主要涉及的基本都是赔偿的问题。那么,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详情...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


·1、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
      1、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公平客观原则。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根据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


·新车如何购买交强险
      可以在车店或者保险公司购买。人们在购买汽车时,可以直接购买汽车的交强险,像大型的合格的车店,人们都可以在购车的同时接着购买汽车交强险,这样就可省去人们到处跑去购买保险了。人们一般的人都会通过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购买,人们可以向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仔细的询问我们想要知道的事情,如果出现...


·大家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
      您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驾驶者在经过酒精测试之后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责任。那喝2瓶啤酒算醉驾吗?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喝2瓶啤酒算醉驾吗? 是否算醉驾应视情况...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以下是诉讼费交纳标准仅供参考: 《诉讼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