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和抚养有什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收养和抚养有什么区别一、收养和抚养的区别是什么?(1)收养是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而抚养则是一种事实行为,是依照法律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对被抚养人从物质上、经济上进行养育和照料的行为。(2)收养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才有效,因此,收养必须办理登记,否则收养行为无效;而抚养无所谓有无法定的程序,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便与父母自动形成抚养关系,不需履行任何手续或登记。(3)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对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都规定了一定的资格条件,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时才能形成收养关系;而抚养适用于任何未成年人及对其有抚养义务的人,只要某人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时,他就得履行这种义务,而不考虑该未成年人本人的年龄等资格条件。(4)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除,由养父母代为行使父母的职权。抚养并不能产生上述法律效果,即使孙子女由祖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会随之改变。(5)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之间,抚养则可以发生在直系血亲之间,如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6)收养可以依法设立和解除;抚养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义务,必须履行。二、什么是收养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1、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2、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由于收养法律行为可以导致当事人人身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法律对于收养行为一般均规定比较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对收养人条件的规定,对被收养人条件的规定以及对被收养人的送养人条件的规定等。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三、什么是抚养长辈人对晚辈人,父母对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抚养,包括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精神生活上的教育和引导。并承担未成年子女法律上监护人的责任。收养和抚养都是成年人对儿童小孩照顾的允诺,其中的区别主要分别是遵从的法律不同、形成的程序不同、成立的条件不同、形成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同以及期限的不同。但是不论是收养还是抚养,父母无一例外都要承担起照顾孩子的义务,给孩子一个温暖的环境成长。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调查、审查和征收三分离制度,调查取证和征收应有不同工作人员负责,审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 二、征收程序 (一)立案调查。 1、人口计生部门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一、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根据我国法律,事实婚姻也是破坏军婚的情形之一。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以下有三种情形: 一是重婚,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过错方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通常会少分一部分,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
      对于怀孕期间离婚的问题向来有很多人关注,但是基本上都对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并不知道。为了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法律权益,我们为您准备了文章和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 男方出轨,属于对夫妻忠诚义务的违背,如果女方无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作为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那么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向主管机关提交离婚材料,三是进行离婚登记。下面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


·法院如何判决离婚,有哪些法律依据?
      当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当离婚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去法院判决离婚也成了最后的选择,可是法院怎么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呢?下面就详细为您详细罗列一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家庭冷暴力证据需要怎样收集
      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只不过就身体暴力而言,这种暴力出现的情况并不多,但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了这种情况的存在。有的人长期遭受配偶的冷暴力对待,因此也萌生了离婚的念头,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收集家庭冷暴力证据才行,究竟该如何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


·夫妻有什么病不能离婚 分居两年一定能离婚吗
      夫妻有什么病不能离婚?分居两年一定能离婚吗 对于夫妻一方患有什么病不能离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原则上只要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要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分居两年不是离婚的充要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


·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
      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有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也要求当事人按照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离婚,在实际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上面,自然与协议离婚不同。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


·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对于男女结婚的条件,我国《民法典》中早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若不满足,那么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您知道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都有什么内容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


·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