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彩礼的目的自然是双方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但不得不说,即使男女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的,如果很快之后又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通常都是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但是,对于婚后一方给付礼金的行为,仍存在法律争议:(1)婚后,一方给付另一方礼金,是否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给付另一方的礼金,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这部分“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约定”呢?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赠与方还可以拿到礼金的一半;如果是对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只能属于受赠方。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约定财产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只要当事人送礼金时,没有附上书面形式以表决心,就应当属于共同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礼,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二、彩礼在离婚时是否要返还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为目的,男女一方向另一方索要一定数量的财物或者金钱。彩礼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给付彩礼是附加了一定的条件,即以将来缔结婚姻作为给付彩礼的附加条件。同时,将婚姻缔结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符合民法的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自愿赠与彩礼的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把结婚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求返还的应当返还应当返还。虽然结婚彩礼并不是结婚必备的,但就现在各地流行的情况来看,不仅会要求男方给付彩礼,甚至彩礼的数额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这让很多男方家都吃不消,甚至还有借钱来支付彩礼的情况。因而彩礼在离婚时一般男方都会要求返还,不过此时也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之后,法院才会支持返还的请求。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要哪些材料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如何公证?具体需要哪些材料?针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如何公证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变更抚养权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将需要哪些条件呢?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说明,主要是包括其中一方无抚养能力、一方对子女成长不利、孩子个人意愿等正当理由,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


·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们发现只有在家庭里面有尚未成年的小孩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父母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到底对抚养权是怎么处理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婚姻法》第36...


·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婚根据调查显示,在婚姻关系中有很多女性是长期遭受着对方的家庭暴力,虽然萌生过离婚的念头,但由于对法律的缺乏,因此也不知道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婚。现实中,又该怎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家暴。对此,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


·离婚可以得到财产赔偿吗?
      离婚可以得到财产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检察院不批捕通知家属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通知家属吗?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刑...


·离婚协议与遗嘱的法律效力比较哪个高?
      离婚协议与遗嘱的法律效力比较哪个高?离婚协议与遗嘱的法律效力并无直接关系,不存在效力高低的问题,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


·新婚姻法从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新婚姻法从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