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任何工作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或高或低,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范围,但我们对工伤等级也许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工伤分为很多等级,而工伤等级则是根据伤势部位伤势大小决定,那么通过下文让我们了解一下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

关于 工伤等级的划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1、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如果是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就不构成残疾,如果是工伤,就属于10级伤残。?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左手食指中节骨折的,不构成残疾。?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5.10.2.12规定:“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构成10级伤残,据此,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应当属于10级伤残。

通过对照工伤等级划分标准,我们已经了解到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左手食指中节骨折算工伤10级伤残,在工作中,我们要万分小心,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工伤虽然事后有保障,但是受伤难免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所以要注意安全以免受伤。


·一、工伤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鉴定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等。 ...


·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最有力的书面证明,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已经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话,还可以走民事诉讼程序。那么,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确认劳动关系审限...


·一、长期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长期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


·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员工之间因为工作上的琐事争吵甚至出现动手打架的现象并不鲜见,但是毕竟打架斗殴容易出现人员伤亡并且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公司为了自身的形象在员工出现斗殴的情况时会选择开除员工以降低影响。那么,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一、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公司开除打...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有效吗? 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别对待。 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


·劳动合同法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保险是对于我们每个公民的一种有效的保障的方式之一,劳动合同法中也是对于保险的种类以及保险的缴纳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保险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保险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


·工程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一部
      工程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一部分人的工作问题。相应的支付工程预付款也就成了特别让人关注的问题。那么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有哪些形式?未及时工程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介绍工程支付款以及法律规定的解决方式来为您提供学习渠道。 一、支付工程款的几种...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1、女职工怀孕不...


·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在工伤鉴定之前,员工应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鉴定流程。但许多人并不清楚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法律对此...


·国庆节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工资的计算:国庆节1-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所以这三天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国庆节4-7日属于周末换休,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为平时岗位工资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0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