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班是否可以辞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的劳动关系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恢复劳动关系,但如果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班可以辞退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详细说明。

一、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班可以辞退吗?

1、企业单位的员工长期不上班,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否则就只能协商解除合同的。

2、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的同意,给该职工发出书面的,通知书送达以后,在将通知书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科备案即可;

二、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

单位如违法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1、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员工如果长期不到单位上班,该员工涉及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员工的,否则要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也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应及时维权。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在生活中,劳动者被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辞退没有过错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反双方签署的合同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被辞退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


·一、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职工在受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停职留薪的待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的问题,为...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


·一、劳动合同约定怀孕就可以开除的条款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约定怀孕就可以开除的条款是否合法? 不合法,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不一定,职工监事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充任的监事。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职工监事的具体选任办法,由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组织决定。...


·对于肩关节炎算不算工伤?
      对于肩关节炎算不算工伤? 一、对于肩关节炎算不算工伤? 不算,这种病是常见病,得这种病并不一定是在井下工作才能造成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才会出结果
      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旦对方受理了申请,接下来来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毕竟工作人员进行认定也是有一个过程的。那通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才会出结果呢?这是很多申请人比较关心的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才会出结果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


·劳动法规定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实生活中非法雇佣童工的情形不少,但是一些黑心老板故意非法招用童工降低生产的成本。不仅如此,有些老板还是会扣童工的工资或者不发。这些行为,是为我们所不耻的。劳动法规定童工的法定年龄,如果雇佣低于法定年龄的将受到非法雇佣的处罚。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法规定童...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 二、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


·购买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什么?
      购买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购买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2018年购买煤矿社保安装工程质量规定内容具体如下: 煤矿设备垫铁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严禁有裂纹检查出厂合格证 垫铁组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机座下有指定的垫铁位置外,轴承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