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二、异地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法律规定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是起诉离婚,因此异地离婚手续主要就是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夫妻在异地的其实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但此时却不允许以协议方式来离婚,只能是起诉离婚。具体关于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商标领域内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我国法律明确提供给您几种救济途径,其中就包含了商标行政复议,申请商标行政复议不仅要求合理正当,还要求符合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程序。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程序 复议程序是...


·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所有人在成功的申请了注册商标后,就会成为商标权人,此时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您知道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 1、占使用权。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权人...


·著作权法那些作品受保护
      著作权法那些作品受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


·商标类目被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其他类目被抢注了怎么办?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


·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关于作品的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自愿登记的原则,并且作品自创作之日起就获得著作权,因此,并不存在申请著作权的说法。但如果是进行登记的话,则就需要审查条件了,到底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一、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宽展流程:提交商标续展或宽展申请→与代理机构沟通咨询→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实质审查→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注: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或宽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你知道商标权质押的好处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可以说成是商标权质押的作用,当然一般都是积极方面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商标权质押的好处包括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


·商标注册申请书范文
      商标注册申请书范文 商标注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请:□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 □立体 □颜色 商标说明: 类别: 商品/服务项...


·我国规定如何著作权登记
      我国规定如何著作权登记关于知识产权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我国很多的普通公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这一概念,还需要在日后不断的进行加强。并且所谓知识产权,本身也就是需要在依法登记注册以后才能够成立的,著作权也是如此。在申请软件、小说等这些著作权的登记的时候,当事人首先要了解的一个问题就是...


·商标网续展时间一般要提前多少开始办理?
      商标网续展时间一般要提前多少开始办理? 一、商标网续展时间一般要提前多少开始办理? 提前十二个月;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