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做完工伤认定拿到鉴定结果以后,没有什异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为自己发放补偿金,在这个过程当中,相信各位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针对这一问题,在我国的相关法规当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1、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2、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3、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这样算起来,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在哪个程序上发生争议,就难说了。发生争议就可能要走诉讼程序,经过一审、二审,甚至一审、二审不止走一次。一个工伤案子耗时几年的都有,二、三年的、六、七年的,十余年的也有。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要提交什么材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的问题,为您做出了介绍。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如果做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达成一定协议以后,最快的时间,将在一年之内为自己发放工伤补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的话,那么可能等待的时间就会更久一点。主要还得依据实际情况来看。



·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员工发生工伤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所伤,有些是在工伤场所遭受意外伤害。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工伤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就可以享受工伤赔偿了。那如果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工...


·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受伤以后进行索赔所必要的材料之一,按规定劳动者应在一年内进行相应的鉴定。工伤鉴定 一般要到专门的机构进行认定才有效,本文就将以徐州市为例向您介绍一下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及需要怎么做 ? 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根据工资发放情况,周六周日有工资的话,也可以算上。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与双倍工资
      很多劳动者因为不了解法律,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被开除就不知所措。我们将在这里为您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什么?请您仔细阅读。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


·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 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


·员工不愿意申报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员工不愿意申报工伤应该怎样办理公司为员工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不愿意认定,公司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即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公司需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的,那么此时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员工作出赔偿才行。一般这个赔偿金都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了?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大类,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中又包含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中包含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可见,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