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与之相对应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但是羁押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还是不肯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这实际上已经违法了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对检察院或法院提出控诉。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综上所述,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明确规定,没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强制措施到期,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但是实践中公安机关并不严格执行这一法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控诉来救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过却没有一个罪名在这四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完全一样的,否则的话也就不好区分不同的犯罪了。针对寻衅滋事罪来说,您知道法律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在如何规定的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本...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因此,尽早会见律师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要是可以的话,家属自然会委托律师来会见,帮助处理案件。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


·寻衅滋事罪过了五年还能追诉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一般追诉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法院会直接审理此新罪并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有期徒刑多少年,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怎么办
      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中比较常见的,而现实中即使犯罪分子最终是被判有期徒刑了,但这也是有期限的,否则就会变为无期徒刑。那通常有期徒刑多少年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多少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


·刑法中盗窃罪以什么量刑?
      一、刑法中盗窃罪以什么量刑?盗窃罪是以盗窃的数额多少来量刑的。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进行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


·新刑法关于嫖娼的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公众人物吸毒嫖娼的事件不断发生,对于这些行为,法律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后,新刑法关于嫖娼的规定有哪些呢?惩罚力度又是否有所改变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嫖娼 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


·如何请贪污罪律师,刑事律师怎样收费
      你知道实践中该如何请贪污罪律师吗?行为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利益。那针对贪污罪来讲,具体该如何请律师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请贪污罪律师 律师费的高低,是选择律师的一个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怎么判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