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一栋建筑物的修建,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去完成,对建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会被批准投入使用,所以这就要求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非常严格,那么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呢,由我们收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公建单位业主委托其燃气工程项目予设计单位设计。要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完成期限、价格和质量的具体要求以及交付的份数,突出设计质量重要性。

1、工程部应积极收集获取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和资料,分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时委托项目设计,明确设计内容、期限、质量等要求,签订设计合同。

2、工程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按期、保质地提交设计图纸。

3、工程部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图纸进行必要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并督促修改。

二、建设准备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工程部负责人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具体规模和要求,采用发包或招投标方式方式优选施工单位,并签定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工期、造价和质量要求,并应签定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书作为附件。施工合同签定后,一般工程由工程部内部监理,重要的、限额以上的工程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程须委托特检中心监检。

2、各类市政管道、场站燃气工程和户内庭院,工程部应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拿到施工图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施工图的会审或协助房开做好会审工作;对一些规模大或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确定后,工程部应组织设计单位向安装单位作施工图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后应签发会议纪要。中小型公建单位燃气工程及部分对接工程可应组织施工图内部会审。

3、项目安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马上着手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图纸内部会审和现场核对、图纸的内部交底、的编写、工程、准备施工机具等;材料为甲供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填报设备材料申购单,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经理室批准后送交部落实采购工作。

4、进场施工前安装单位应向工程部提交开工报审表及有针对性的报审表等材料。工程部在接到安装单位的开工申请后,应立即组织工程项目负责人审查报审表及开工条件,如不符合开工条件,工程部审查后应立即书面指示安装单位如何补充和完善,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同时工程部要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进入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时,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等对一般环节施工的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关键工序、重要和实行旁站监督,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违章作业等及时发给安装单位整改通知书或必要时同时开具罚款通知单并备案,发现严重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时可下达停工令直至取消工程承包资格。

2、停工令下达以后,工程部应督促安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整改完毕后安装单位应书面报告工程部要求验收、复工,工程部在验收合格后签发复工令,复工令须备案。

3、安装单位在完成每一项、关键工序及重要(如管材、管件的检验;管沟、示踪线和覆土的检验;除锈、防腐的检验;吹扫、试压和气密性的检验等)。经自检合格后,填写报工程部检验。安装单位必须在上述每项工作开始前24小时通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检验并现场签单认可,不得事后补签。凡因安装单位原因引起的质量不合格以及未经项目负责人检验而擅自掩蔽的工程一律作返工处理或剥离检验,不计工程量,并由安装单位负责赔偿责任。工程部接到报验单后应一周内予以复检,不合格则书面指示整改,合格则在报验单上签署合格意见。

4、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对安装单位的施工作业准备状态的控制,经常性的检查人员、机具、作业环境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5、施工过程中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的工程变更进行监控,安装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设计状态的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根据变更申请,经与设计部门研究后,共同签批《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图(设计状态改变、修改)。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也应通过工程部下达到安装单位。

四、竣工交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内部竣工预验收,同时整理好竣工文件资料(含竣工图电子文档光盘)。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应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的竣工验收申请。

2、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安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设计、安装和工程接收单位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书面指示整改;同时要对安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书面要求其补充和调整。

3、现场检查合格和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后,工程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相关程序,验收后应签发竣工验收单(或纪要),如有不完善的地方,须明确完成整改的时限。整改完成后,安装单位填写《整改工作报验单》报工程部,工程组织人员复查。工程部还需协助房开组织的专项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相关接收部门要积极配合。


通常需要在四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在设计阶段就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严格化,同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尽快熟悉,然后计划如何开展建设工程,最后再竣工交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符合验收标准的允许投入使用。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伤残的程度划分为1~10级的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就要根据相关
      相信您都知道,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就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离职的情况下,也有一些情况需要单位支付补偿金,不过某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职,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呢?我们为您解答。什么情况下离职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并...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是可以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现实工作中,不少人都接触过劳动合同,但还有不少人不太了解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签订劳动合同能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下面由本站的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不懂得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说用工单位迟迟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至于在发生劳动纠纷之后难以维权。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接下来来给您支招,请随来了解一下如果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 一、遇见已经建立劳...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才能停保吗?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才能停保吗? 1、公司一个员工辞职,去社保局停保,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其实,这是一个制式的文书,全称叫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要按要求将该文书填好即可。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劳动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有哪些措施要点? 拥有结构性能好、施工速度快且造价偏低的钢结构工程,渐渐出现取代传统上混凝土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的形势。但是钢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是否合格则直接地影响了整个工程的结构安全,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故而监理工程师针对钢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