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纵观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诈骗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信用卡诈骗是近年来才最新出的一种诈骗方法。由于信用卡是一种以信用为担保进行诈骗的行为,故而在实施此类诈骗之后自己的信誉是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按照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2017年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信用卡诈骗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信用卡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个人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单位同样也是可以构成该罪的,而对个人与对单位的处罚显然还是有所不同的。

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且满足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才会被共犯机关立案处理。在确认其触犯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之后,人民检察院是会根据具体情形量刑的,严重的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37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刑事拘留37批捕意味着什么?1、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二、提请批捕的程序是则么规定的...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刑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350条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是指违...


·死刑复核期间犯新罪怎么认定?
      死刑复核期间犯新罪怎么认定?死刑复核期间犯新罪的:应当立即停止死刑复核,对新罪进行调查取证并判决,而后数罪并罚进行处理。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


·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具体是指: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


·犯罪嫌疑人外国保释的人能出国么?
      犯罪嫌疑人外国保释的人能出国么? 一、犯罪嫌疑人外国保释的人能出国么? 犯罪嫌疑人外国保释的人是不能出国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独立或包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现有认罪认罚规定的关系 现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程序及从宽量刑均有规定,但都散见其中,未成体系。如《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九十条...


·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行为,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结束之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都会被量刑,那么,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


·什么是骗贷罪,标准又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型犯罪也是层出不穷,国家为了针对这些新的犯罪方法,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大众的思想的改变,贷款也是越来越普遍,人们大多会用贷款创办企业,购买房产,车子等大型的不动产,而随之而来的关于贷款的犯罪也出现在我们身边,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了一...


·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一、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


·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
      刑事处罚中的主刑就包括了拘役,而根据规定拘役是要比管制更重一些的,但不管是在刑期还是强度上面,拘役都是要比有期徒刑轻的。既然说到刑期上面,那您知道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