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在一定程度生这反映了人们婚姻观念的理性化。另一方面,夫妻离婚也造成了许多家庭问题,比如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抚养的适用情况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起诉程序
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有:1、是看孩子多少岁呀,若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2、若孩子没有满10周岁,还要看你们离婚是协议还是法院判决的,距今已经多少时间了。3、要收集你前夫未尽监护义务的证据。4、写诉状,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四、诉讼时间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需要了解是否属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然后在依据相关程序起诉变更,诉讼时间一般为:一审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


·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


·起诉离婚状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状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状格式需要有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并写明诉讼请求,且陈诉事实和理由。我们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起诉时,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


·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否有效?
       一、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否发生效力?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发生效力的, 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称“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存在有同的立法例。《日本民法典》持权利消灭说。依此说,时效期间的完成,使权利人不及时行倒找权利本身消灭,义务人履行而权利人接受履行的,...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在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关系包含了很多利益关联,有的时候离婚是因为一方有过错,离婚时的矛盾也比较尖锐,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一般过错财...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严禁车主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酒后,选择开车回家。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醉驾。醉驾行为比较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危险。那么,醉驾没出交通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醉驾没出交通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醉...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