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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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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等到鉴定结果出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很多城市都依据各自的客观情况出台了办法。那么, 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注有很多,分别规定了一级到十级伤残应该得到赔偿待遇的标准数额,此外还有因工死亡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工伤认定的情形共有七种。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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