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由对方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有如下情形,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在离婚问题上解决两个人的之间的纠纷要谨慎处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只能归一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并不是没有看望孩子的权益,也就是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依然存在,保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会留下阴影,就是在保障孩子的正常健康成长。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怎么离婚首先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怎么离婚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次,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的,在以下情形中可以提出请求:1、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1)女方怀孕是在婚后与...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很多离婚事件都是因为男方出轨造成的,这时有的女方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不要分割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这种情况在生活中也是存在的。而按照规定,父母承担子女抚养的责任,为了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应该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


·一、结婚未领结婚证能要求退彩礼吗?
      一、结婚未领结婚证能要求退彩礼吗?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


·夫妻财产约定能撤销吗?
      夫妻财产约定能撤销吗?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


·一、离婚财产分割修改合法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修改合法吗?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一、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如果当事人对口头约定没有异议,该约定应该 有效.这样才符合民事活动中...


·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要承担什么责任《婚姻法》中抚养费的定义是,对于离异父母,不养育子女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有关于孩子的成长生活所需费用。对于抚养费的标准,司法部门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那么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在法律上是否违法了呢。《婚姻法》中有关条文明确规定...


·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及支付形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后期有变化,抚养费还可以追加。那么,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离婚后追加抚养费...


·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一、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属于自己个人财产的可以立遗嘱,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二、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