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工伤认定过期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本人,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都是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认定时间,那认定部门就不会再受理申请了。不过,现实中工伤认定过期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因工外出期间的伤害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指派的情形。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
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认定过期谁担责
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据此剥夺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相应的主体此时再提起认定申请的,往往也是不会得到受理。但并不是说这个时候事故就不处理了。要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工伤认定过期的话,此时单位也是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的。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一、索赔处理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一,企业员工试用期是否可随时辞职
      一,企业员工试用期是否可随时辞职 可以的,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选择的阶段,要是员工觉得在试用期里面自己工作的不开心或不顺心的时候,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只要劳动者同意就算是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试用期过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过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该阖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建筑工程竣工初验由谁组织
      建筑工程初步验收由建筑工程监理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劳动局撤诉程序
      1、本人去现场取消。在投诉了用人单位后,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后,劳动者本人可以去投诉地现场撤销投诉,并签字确认。2、打电话取消。假如劳动者本人在投诉后,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去撤销投诉的,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去取消投诉,由...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
      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 一、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 拒绝加班就扣工资是属于不合法。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资里面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资里面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