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见,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而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异,以当地实行规定为准。当然,司法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全部解答。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的规定,需要依据所在地区的标准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现在老年人是诈骗案的主要受害群体,应该对此提高警惕。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


·被判刑了可以监外执行不?
      被判刑了可以监外执行不? 一、被判刑了可以监外执行不? 被判刑了可以监外执行,职员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一项立法原则,它的目的在于保护二审中被告一方的基本上诉权利,审判机关不能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上诉不加刑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 一、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


·网络诈骗团伙量刑是什么?
      网络诈骗团伙量刑是什么?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以及一些网民的投机取巧心理,导致网络诈骗手段非常容易就能够实施。而这些网络诈骗人员就能够很方便的在网络诈骗过程中,获得一定的财物。对于这种丰厚的利益,很多人都被吸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企图通过网络诈骗的手段获取财富。这也就是网络诈骗团伙...


·先行被羁押一日折抵缓刑几日
      先行被羁押一日折抵缓刑几日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


·缓刑期间打架怎么处理,缓刑考验期是多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在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不再执行原判刑罚。那那是在缓刑期间打架的话,此时要怎么处理呢?我们告诉您缓刑期间打架怎么处理。 一、缓刑期间打架怎么处理 缓刑期间打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可能构成犯罪,会...


·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谁向谁提起抗诉
      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谁向谁提起抗诉?被害人可市检察院申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职位侵占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职位侵占罪批捕条件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批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而检察机关一般是会批准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


·受贿100万判几年刑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


·诈骗罪如何处罚 涉嫌诈骗罪需要请律师吗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一般公民犯诈骗罪如何处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诈骗罪如何处罚1、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