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支付工伤保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保险是职工的单位给职工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在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以后需要申请相关的工伤保险的待遇,作为劳动者,你对于工伤保险了解多少?怎么支付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的手续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有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怎么支付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贵妃那个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院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2)劳动能力鉴定费。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怎么支付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有12项,具体的支付项目要根据;劳动者工伤的状况才能确定。工伤保险的支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咨询网站,了解了相关内容之后,才更加有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何调解农民工欠薪?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何调解农民工欠薪?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如何调解农民工欠薪? 根据法律的规定调解农民工欠薪,对于双方当事人都进行一定的规劝,然后进行欠款发放的一些条件,比如说规定一个发放工资报酬的时间方式。 《劳动法》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


·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样的?质量就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工程质量更是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一项工程项目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像是身患隐疾的病人,随时可能产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的重中之重,那么,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样的呢? 一、工...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哪天就有工资了吗?
      对于大多数已经工作的劳动者们来说,工资就是他们的精神食粮,也是他们工作的一种动力。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入职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其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入职哪天就有工资了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入职几天离职就会有工资吗 新员工入...


·签订劳动合同被骗该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其实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互相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如果违背以上一条或者一条以上原则,那么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意义和拘束效应。那么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被骗该如何维权? 一、签订劳动合同被骗应该如何维权? ...


·电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在企业中工作时,大多数劳动型的企业都会发放劳保用品供劳动者在工作中使用,大多数的劳保用品都是用来保护员工安全的,能够让员工的工作更好的进行。但是不同的工种需要配备的劳保工具是不相同的,因为不同的企业中的作业是不相同的。电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电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有哪些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有哪些? 铁路是国家的交通命脉,铁路工程的建设是为了加强我国交通运输,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保障铁路工程的建设质量,严格验收,有效管理,这样才能保证铁路工程的质量。那么,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的?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的? 一、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的? 无故的辞退员工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 1、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


·病假工资是百分之多少2023
      病假工资是百分之多少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中明确,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1、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