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如果是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支付,但如果是开发商还未交付业主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应由开发负责。同时,我国的物业费收取是有一定的标准的,物业不得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会接受相关法律的处罚。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如果将来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


·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
      近年来国家房源市场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二套房而出段绞尽脑汁出奇招,竟然想出了办理假离婚证而去购房。就那燕郊来说,燕郊占地较好,交通也比较便利,有些夫妻为了在燕郊购房,想办理假离婚证。但要是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燕郊购房可以办假...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来讲,其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指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房屋,像这样的房屋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的时候会牵涉到许多法律风险。 (一)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 1、农村集体...


·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卖二手房,买方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此时就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此,如果二手房买卖不过户的话,那么买方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那究竟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二手房没过户的,...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退房子定金?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退房子定金?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和赔偿标准有哪些?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和赔偿标准有哪些? 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标准是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包...


·签了购房合同离婚后怎么办
      签了购房合同离婚后怎么办 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 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一、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双方离婚后,两位共有的住房,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费用是200元,没有其他税费缴纳,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前提是住房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