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度变更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实践中,夫妻离婚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协商。但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子女抚养权做出变更的。那么您知道二度变更抚养权有什么条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度变更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而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必须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才能得到支持。

5、自变更抚养关系规定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二、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怎么收集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进行未成年子女变更的时候,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能变更抚养权的。当然对抚养权做出变更,也是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的。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是可以重新起诉的,起诉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


·离婚再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
      离婚再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


·起诉离婚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好管辖法院,之后就是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启动离婚程序。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准备材料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


·协议离婚中一方拒绝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后,很可能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经过民政局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那么,协议离婚中一方拒绝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协议离婚中一...


·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夫妻禁止家庭暴力协议范本怎么写?
      夫妻禁止家庭暴力协议范本怎么写? 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家庭暴力情节严重者会构成刑事犯罪,现在有家庭成员签署禁止暴力的协议。 那么,禁止家庭暴力协议范本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


·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
      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有私生子不算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私生子的情况非常之多,如果是因为一夜情等原因,不能构成重婚罪。二、私生子的概...


·家庭暴力起诉书怎么写
      家庭暴力起诉书怎么写 在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此时,受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需要写家庭暴力起诉书了。究竟这个起诉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家庭暴力起诉书怎么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哪里?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二者的区别】,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现如今,在我国的婚姻当中,有一些人是分不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也同时弄不懂自己的婚姻究竟是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让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保护不好自己,看...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认定分割的,没有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完成了离婚的前半部分后直接就可以去到相关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是服刑人员,会有法院人跟随看管,陪同犯罪人员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避免服刑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