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必须是确实、充分的,并提出了三个标准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证据才能据以定罪量刑。那么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提到的3个认定证据的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一起解读一下该项规定吧。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这一条件是认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其含义有三:

1、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于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认定只能依靠证据;

2、确立了运用证据证明的范围,即证明对象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一规定充分吸收和总结了量刑程序改革的成果,使量刑程序从封闭迈向了公开透明。这一规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走向科学、民主的一大举措;

3、在适用这一规定时,一定要区分四个概念:定罪事实、量刑事实、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一定要把握好定罪量刑中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才能准确地定罪量刑。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这个条件是指公、检、法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查证属实,才能达到证据“确实”的标准。具体讲有四个方面:

1、说明证据问题也是程序问题,非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必须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凸显法庭审理的功能作用,因为只有法庭审判,才能做到控辩平等参与、对社会公开、显现法庭审理的权威;

3、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要以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程序所确认为标准,那些反反复复、庭审中翻证翻供或确认为非法证据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侦查机关对证据的收集、固定要从破案功能走向庭审定案功能,要经得起庭审的考验。对公诉机关而言,提起公诉要达到“诉得出,定得了”的标准,所有公诉证据,都要经过法庭程序的检验,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办案人员在每一证据均查证属实的基础上,经过对证据的综合审查,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经验进行推理、判断,对认定的案件事实达到排除合理性的程度。

在这里,我们还要说一下,第53条的规定其实还带有很大的主观认识因素,比如综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就需要办案人员结合实践经验、法律知识等来进行,而不同办案人员的认识也不一定相同。因此,该条款操作起来应该也有一些难度。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


·侵吞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吞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出现肇事逃逸还用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


·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吗? 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判决。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


·刑事案件抗诉有哪些情形
      刑事案件抗诉有哪些情形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监督...


·对单位行贿罪怎么量刑处理?
      一、 对单位行贿罪怎么量刑处理?对单位行贿罪的量刑处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


·未成年人实施哪几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一直以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能正常成长,是实施宽大处理的原则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者实施犯罪在处罚时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对于其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具体请看以下相关内容。一、未成年人实施哪几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望?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请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询问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过失犯罪的一个“兜底”条款,一般来说,您对它比较陌生,但是这个罪名实际上并不少见。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我国法律中对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罪可判死刑吗?
      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罪可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行为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人会受到刑事上的制裁,也就是我国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罪的刑事处罚,那么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罪可判死刑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