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日来,国家新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新政策,各大城市包括广州、苏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日来,国家新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新政策,各大城市包括广州、苏州等等进行了试点,政府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政策,租售同权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虽然对于租住的人们来说所得到的优惠政策还没有跟当地人持平,但是这一政策的出台昭示着未来在在各大城市中的外来人口有望于过着当地人的生活,而租售同权提出后最受人们关心的就是入学问题了,下面为您介绍有关苏州租售同权的入学问题。

一、苏州租售同权对入学有什么影响?

租房不等于“上名校”但是,根据这一政策,学生可以凭积分申请入学。

此前,广州地区率先亮出“购租同权”这一概念时,被不少公众误解为“租房也可以上名校”。南京此次推出的《方案》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入学”问题进行了相应明确: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将按照南京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符合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将由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申请积分入学住建部曾发布关于《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苏州也成为“购租并举”试点城市。作为先行试点,苏州目前已经在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

之前乐居君就有听说过苏州有的学校租房也可以上,但一直不太清楚具体细则,后经查阅得知,其实苏州早在一两年前就已经明确“非户籍、有固定居所人群,可在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的政策。

二、苏州租售同权中租赁房源主要来源

(一)由政府新增

1.通过划拨方式,新增租赁房源。

2.对出让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出让时,明确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

3.出让用地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建的保障性住房中,也将包括一定体量的租赁住房。

(二)试点开发企业“自持”

选取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这意味着,未来的开发企业也将拥有一个“大房东”身份。

(三)试点“商改租”

1.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

2.改建房屋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为自持物业并用于出租,不得分割转让。

3.改造后的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四)奖励个人出租

政府提供租赁服务平台和规范化服务,个人出租住房实行免费登记备案制度。租金税费征收也将有相应优惠。例如,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今年底之前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购租同权”主要是两层含义

1.要把实现购租同权作为最终目标,也是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坚持的方向。

2.承租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多方面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内容。

外来人口的子女入公办学校上学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虽然在某些政策上,外来人口子女与本地学生还有一点区别,但是租售同权的政策的出台无异于是在告诉人们对外来人口的优惠政策以后会更多。如果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在线找律师进行解答。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打离婚官司有什么技巧
       说起打离婚官司,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感到陌生。其实在夫妻就离婚方面的事情产生争议的时候,往往就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想要更多的争取利益,就要知道打离婚官司有什么技巧,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离婚官司有什么技巧 1、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实践中,无论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实际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您都知道诉讼离婚的程序比较复杂,那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第一...


·涉外离婚抚养权起诉怎么确定抚养权
      涉外离婚中同样也是可能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此时父母要是协商不能一致的话,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那么法院该怎么来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涉外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1、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


·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影响吗
      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影响吗?父母离婚不影响监护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没有影响,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监护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消失,或者父母的监护权依法被法院剥夺,那么父母对子女的监...


·公证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么?
      公证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么?没有必要将夫妻财产协议书进行公证,因为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在日后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人一半,约定合法有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会起到一个证据作...


·诉讼离婚要多久才会做出判决 离婚有哪些赔偿?
      由于诉讼离婚中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而有的当事人却又想快点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就急于想知道诉讼离婚要多久才会做出判决,这样自己也要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要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是否受影响
      抑郁症严格的来说是属于精神上的一种疾病,一些情况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甚至会有自杀的行为,对于抑郁症相信您都不陌生。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患抑郁症的患者也不在少数,虽然抑郁症可以在日后治疗好,问题是,如果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缺患有抑郁症。那么,争抚养权女方有...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