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怎么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而言,包括:①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来说,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如果有人利用自己的职务进行侵占的话,我国法院会根居事实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在其位,施其职,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您最好不要欠侵占。



·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
      一、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6、在抗御...


·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一、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根据各省市《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工作量的大小、办案成本的高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律师个人经验和能力等因素的不同,不同案件的律师费有所区别,需要提供案件详细信息与律师当面评估、商谈和确定。...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规定是什么? 审查起诉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绑架罪其实都是属于我国规定的重罪,这点从《刑法》的量刑标准上面就可以看出,对于这两个犯罪的处罚,首先起刑点就是比较高的,而最高可以直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但在一些地方抢劫罪与绑架罪之间却也有共同点,那究竟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在哪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能判多少年?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


·网络诈骗15万判几年缓刑?
      网络诈骗15万判几年缓刑?网络诈骗15万的罪名成立,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共同犯罪有主犯和从犯之分,退赃属于从轻的量刑情节。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法院可能会考虑酌情减轻处罚,三到十年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如果没有其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话,恐怕难以判缓刑。《...


·盗窃多少财产构成犯罪
      因为生活困难,实施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情有可原,我们您也都能理解。但是生活中,有些人不思进取,只想不劳而获,甚至以盗窃为业,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拒不容忍。那么,盗窃多少财产构成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多少财产构成犯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


·新《刑法》贪污20万判几年
      一、新《刑法》贪污20万判几年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


·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处罚
      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暴力行为,而这里的暴力强度是很大的,严重的甚至可以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只要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死罪的界限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死罪的界限是什么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这...


·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一、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