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应对起诉离婚中的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些夫妻离婚是感情问题,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协议离婚,但有些夫妻却是闹得不可开交,或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后只能进行起诉离婚。走上打官司这条路可能很多人都是不愿意的,但是当被起诉离婚,那就不得不面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该怎样应对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1、诉讼证据的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1、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2、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3、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4、特别要强调的时,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1、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2、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3、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本院查明……

2、本院认为……

3、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打官司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是生平第一次走进法院,走上法庭这么严肃的地方,对于那些复杂的程序,还有诸多证据、辩词的要求都会让当事人不知所措,因此,希望以上对怎样应对起诉离婚的问答整理能够给您提供帮助,想好了要离婚就得做好充足的准备,该注意的事项要看清,才能提高胜诉把握。


·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我国规定的夫妻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人们熟知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夫妻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自然要办理的手续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第一步就是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一份标准的离婚起诉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文书抬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


·婚内的离婚财产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些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最终选择离婚的方式解决。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他们往往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好财产分割的问题,为了增强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有的人会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时,夫妻双方还处于婚姻存续期内,那么婚内的离婚财产公证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婚...


·离婚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向了离婚的道路,相比复杂的诉讼离婚,更多的人选择协议离婚,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必经的程序,那么离婚协议书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而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又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事人是离婚情形较为复杂,故而不知道诉讼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夫妻家庭财产约定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家庭财产约定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甲 方: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乙 方: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甲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枝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结婚手续,为了防止今后...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