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婚姻法彩礼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代社会,结婚收取的彩礼相对旧时代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也经常发生一些彩礼纠纷,那么最新婚姻法彩礼纠纷是怎么规定的了?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就让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彩礼纠纷的相关细节吧。

1、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我们提醒: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2、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在介绍典型案例时表示,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行为。”

我们提醒:千金难买后悔药,下决定要三思。

3、如果婚内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否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根据案例分析,即便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我们提醒,: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的也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奥。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4、行为人以骗婚为手段索要彩礼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最新婚姻法彩礼纠纷的相关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这样的纠纷当然是很难堪的,但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还是要了解一下,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您好聚好散,不要因为彩礼闹得不欢而散。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涉及到的是男女之间的人身关系,通常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都是说不清楚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的。因此,要求开庭的时候双方必须到庭。那要是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呢?具体解决办法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对于此种情况,也有两种表现:一是被告拒绝签收开庭传...


·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包括哪些内容?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


·经济条件改善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往往因为自身条件不够好,最终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待日后经济条件改善之后就想要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那此时还能不能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经济条件改善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经济条件改善,能否成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理由?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


·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1.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 购买城镇中的小产权房时,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有...


·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您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为您讲一讲。 一、婚外情...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首先建议你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未解决可以根据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


·一、 离婚女方不愿给抚养费法院会判吗?
      一、 离婚女方不愿给抚养费法院会判吗?负有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的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情形还需要先行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拿到法院生效调解书或判决书之后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


·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任何服务都需要一定的费用,在法治社会中我我们在处理侵权案件的时候需要请律师来解决,同样我们在解决离婚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就需要律师来协助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那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根据...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