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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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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问题成了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普遍住房难的问题,随着国家住房政策的出台,一些城市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那现实中,如果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此时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出资方式、不同的登记、婚前婚后都会对夫妻房产分割产生影响,有时将直接决定离婚房产的归属。离婚房产分割的一般原则为:离婚房产按照产权登记的归属而归属登记一方。但是,在生活中,往往存在着很多例外情况。在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时,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离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之后才是分割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离婚房产的归属情况呢?
二、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的登记时间可能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种情形下,房屋应当购买房产的一方。
三、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就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分割时,因为经济适用房涨幅都比较大,按照原价分割则对不能得到房产的一方极为不利;但是,按照市场价分割的,又与经济适用房政策相违背。因此,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成为司法的一大难点。在实践中,由于很难确定房产的价格,也难以确定分割数额,因此,双方可以采取竞拍的方式,有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这样会比较公平。实践中要想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当然即使日后经济适用房用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也不代表经济适用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那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要是你对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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