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征收增值税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股权转让征收增值税吗

虽然国家修改了相关公司经营的规定,税收种类也渐渐变化,让不少人减轻了负担,但是按照实际规定还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这时候我们就难以判断应该交哪些税了,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征收增值税吗?今天下文对该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一、股权转让要不要交增值税?

1、个人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免收增值税,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也免收增值税。

2、公司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不一,一般都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3、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不一,一般都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4、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等

无所作为非上市企业股权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实务中一般不征,转让限售股实务中一般不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实务中一般不征。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需要交增值税的情况


1、概念 ?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需交的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提到的增值税的类型中说明了股权转让是属于交税范围的,但是对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模式的不同交税类型也有所不同,您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了解一下。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目前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已经成为我国海外投并购的主力军,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重,同时对我国的国家经济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那么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那些内?并购主要方式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仔细介绍这种方式的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协议并购? 协...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是需要明确的公司法人以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的,若是公司的法人进行更换之后就需要办理相关更换手续以及银行的变更。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呢?按照法定程序,首先应当进行开立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在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变更。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控制好企业与环境和人的关系十分重要。...


·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一、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1、拥有以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 (三)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国公司法中特别讲到了利润分配,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实现的利...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


·企业入职职业观包括哪些内容?
      在人们应聘到工作之后,有的企业会让劳动者填写一些表格以此来深化对劳动者的了解并借此判断劳动者是否真的适合某一岗位。大多数企业都会让劳动者填写企业入职职业观,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填写自己职业观,更不知道什么是职业观。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入职职业观的概念职业观就是...


·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企业动迁时不仅要拆除房屋、地上附属物,还要重新安置员工。在进行企业动迁时,国家需要发放征地补偿款以弥补企业的损失。为确定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需要对企业进行动迁评估。一、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1、厂房动迁评估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1、出资人不同:自然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2、责任承担不同:在自然人企业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独资是指依照法律规...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的额度不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履行出资义务,实缴资金。在公司运营阶段,公司资本也要维持一定的额度,当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减资。那么,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