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关系涉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有关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您可以阅读了解。

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为了使您在遇到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问题时可以有效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来委托资深律师,从而为您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租赁中介公司,许多房东会将自己的房子在租赁中介公司进行登记,由租赁公司为自己寻找租房者。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租赁员收了房租跑掉的情况,那在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应该怎么办呢?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租赁员...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希望对您有...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实践中,当事人在因某项纠纷而申请仲裁后,有关仲裁机构受理后会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仲裁中亦是如此。仲裁裁决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具体来说,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这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商场、居民楼等等建筑工程也越来越多,二在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也显得尤为重要。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中关于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内容也关乎着建筑安装工程能否顺利完成,那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


·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实习工资怎么算
      一、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的同时,实习单位支付给实习生劳动报酬,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却是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实习生愿意到实习单位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并...


·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什么?
      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什么?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否则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否则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工伤认定超时 工伤理赔规定有什么?
      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意外事故需要用人单位好劳动者共同来预防,避免自己受到伤害。但是如果发生严重的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身体上的损伤和经济上的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收工伤可以收到一定的赔付,那工伤认定超时 工伤理赔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的时...


·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久
      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久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注意其时效问题,不要在过了相应的时效后才想起来处理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说来,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久?您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优良,甚至是优秀的。但是最起码对所有建筑工程的要求都是,验收的时候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有一些比较好的专业的建筑单位,甚至对自己的要求会更高。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定的有统一的验收标准。下面我...


·怎样算童工,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禁止单位使用童工,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童工,怎样算童工。不然,根本无法判断单位使用的是否是童工。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怎样算童工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