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过户需要资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是一定要进行过户的,尤其是购买二手房,过户显得尤其重要。但是你知道,如果二手房要准备过户,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7、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因此,当购买了二手房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过户时,一定要带上房屋过户所需的资料,只有资料齐全,才能顺利的办理过户。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出更加全面的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如何赔偿承租人?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出门在外务工且暂时还没买房子的朋友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租房者的角度讲通常希望能多占到一些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讲则希望为租赁者提供越少的物质资源越好。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一些意见的分歧,从而使得租赁过程洽谈不愉快,甚至产生一定的纠纷。今天我们来讲讲房屋租赁合...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怎么办理?
      现在买房的压力很大,很多夫妻都会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共同购房,并一起还房贷,但是如果在双方生活中最终走向了离婚的结局,离婚就势必牵涉到财产的分割,比如共同购入的房产承担贷款的,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那么我们带您了解下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的办理流程。 一、离婚房产房贷没还清变更...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房屋按房本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对于属于自己的财产还是比较重视的,结婚之后会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些问题,离婚的时候更是需要考虑到财产分割的相关事项,比如说您都想要知道的事啊根据我国法律离婚房屋按房本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


·对于房东来说自己出租房屋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出租的房费
      对于房东来说自己出租房屋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出租的房费,所以当租客不进行房费的缴纳就已经违反了有关的规定,房东可以进行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为此类问题的涉事者已经违反了有关的规定,所以,只要房东进行报警就会有警方介入调查。新的规定对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未按照...


·租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租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租房时双方需要签订租房合同是您的共识,一般情况下,房东和租客都会签订租房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约定。那租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


·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哪些
      买房时,购买现房的风险最小,购买期房的风险次之,而购买转让的期房无疑是风险最大的。但是由于实际生活的需要,期房转让现象依然较为普遍。那么为了减少交易风险、避免交易纠纷,我们来了解一下期房转让有何风险,或者说,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刚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并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意见要求,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该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该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


·上海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