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否合法?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制定了相应补偿条例,但是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否合法?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否合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必须满足如下条件。第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提起复议也没有提起诉讼。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只能在作出行政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二,在补偿决定的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被征收人主动履行了搬迁义务,则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结合行政诉讼法解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在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申请主体只有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又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人民法院才可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典型案例】某市为加快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将该市城区内的六塘河建成生态保护区,并把此项规划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 在六塘河两岸河堤上修路绿化,需要永久占地380亩,并拆迁沿河两岸的建筑物,其中包括某县某镇杨河滩居委会83户居民的94幢房屋。有关部门向拆迁户表示,保证合理补偿,妥善安置。但是,12月5日,在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户尚未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该县贴出拆迁通知,强令被拆迁户在5日(有关规定至少15日)内将房屋自行拆除。12 月8日,还没到拆迁期限,某镇城建、土管、派出所有关人员到杨河滩强行拆除居民房屋,并称被拆迁户如不按期拆迁,就拿不到补偿费。被拆迁户被迫拆除了房屋,但安置补偿问题却一直没有给予解决。【案例分析】房屋征收引起的利益冲突,激发的社会矛盾是尖锐的、激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强制征收必须有四个前提条件: 第一,先补偿后搬迁;第二,强制拆迁的方式方法必须合法,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第三,强制拆迁的主体确定, 即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搬迁或强制拆迁活动,作为征收人的政府部门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只能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第四,在法律救济的过程中不得强制搬迁,即只有在被征收入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才能对其实施强制执行。强制征收必须满足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诉讼和补偿规定的时间到期拒不搬迁这两个情况,其他条件下不允许强制征收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然后进行城区的改造以促进城市的发展。上海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当然也存在征用土地等现象,而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带来征地补偿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土地...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兴国镇,阳新经济开发区,韦源口镇,黄颡口镇(三洲、营盘、七约3个行政村)。 补偿标准:耕地:37500元/亩;菜地:45000元/亩;果园:45000元/亩;茶园:45000元/亩;精养鱼池:45...


·在我国,不同的房产具体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这点在最初竞拍土地
      在我国,不同的房产具体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这点在最初竞拍土地的时候就会确定。但现实中,由于住宅的水电气都是比商业用房的水电气便宜,因此有的人就购买住宅要改为商用办公,那对于这样住改商的行为在我国是否合法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邻居住改商的行为是否合法 1、擅自“住改商...


·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吗?
      一、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吗? 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时是有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


·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 确认该农用地可...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金钱补偿,不过在当前土地征地的补偿问题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内容进行的,那在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呢? ...


·苏州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近年来房价涨幅过快,引起了政府的
      苏州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近年来房价涨幅过快,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于是,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这样一来,对于很多生活在苏州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那么,苏州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针对这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们详细做个介绍。 一、苏州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 目前...


·临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对于土地的使用,不是说谁想进行使用就可以随便使用的,必须要经过正规、合法的手续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使用,因此临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首先要先向当地的国土局进行审请登记,然后再经过他们审核调查,最后才来决定给你颁发土地使用证,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土地登...


·广西征地补偿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是什么? 随着国家建设的需要,征地活动变得不可避免。中国人念旧,因为国家需要离开自己的故居的,很多人是伤感的。然而,面对种种情况,也只能舍小家顾大局,国家也尽力通过各种措施来补偿被征地的人们,不过不同的地区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广西征地补偿呢?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把土地的一部分让给其他人使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分割证,但是很多人对此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是如何进行的,那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分家的话,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