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离婚案件很多都是比较复杂的,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一般要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就问了,那一般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分析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二、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例如从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来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 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很多程序均作了简化,实践中,当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条文。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官才会送达传票,取而代之的是电话通知。。前面所讲述的是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需要耗费的时间。很多时候,法官首先会主持诉前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那么,会大大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极有可能在1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解决离婚纠纷。要是你对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允许男女结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也做出了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因此,男女在满足了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那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究竟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1、人身自由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


·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
      您都知道,结婚手续办理的程序简单,只要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几分钟就可以办好了。但是离婚手续就复杂多了,需要经过庭审准备、开庭等一系列环节,同时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呢?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呢? 适用普通程序审...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


·国家赔偿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其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那么就要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即所谓的国家赔偿。很多时候,在获得国家赔偿时,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这时候就涉及到聘请律师的支付费用。 ...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我们知道,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即使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也必须有人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很多人就有疑问,父母离婚,未成年人子女应该归谁抚养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


·有一个女儿离婚抚养权怎么认定?
      有一个女儿离婚抚养权怎么认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


·离婚怎么申请探视权时间?
      离婚怎么申请探视权时间?1、行使探视权——协商方式,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当父...


·夫妻共有财产孳息是共有的吗
      夫妻共有财产孳息是共有的吗?夫妻共有财产产生的孳息也是共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识...


·母亲争取变更抚养权吗?
      母亲争取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抚养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情况,从照顾孩子的利益出发来最终决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综合你有积蓄,也有收入,并且孩子尚小较适宜跟随母亲生活,你应该很有希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要争取小孩抚养权,关键要证明孩子跟随你生活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