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有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但法律也是赋予了受伤职工个人申请认定的权利,因此要是用人单位不积极提出申请的话,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考虑,受伤职工可以申请进行认定,但此时需要的材料可能就不太一样,那到底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1、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首先,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同时,《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具有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一般是上述人员之中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因工受伤人员或职业病患者。2、职工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会组织可以职工名义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当工伤职工本人因住院治疗、死亡而不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其家属或工会组织可代为提出。3、不能成为工伤认定主体的情况。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因不适用《劳动法》,不能作为主体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使提出,也不能予以确认。此时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做出了较长的规定,即从事故发生之后的1年内,其实受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都是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不是一定要等到用人单位去申请认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保障的一种协议,其中会进行违约事项以及违约金的约定。实践中,一方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时,违约方就需要赔偿对方一定的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怎样计算的呢?希望阅读本文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


·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申报流程?
      很多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去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告知由于自己没有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进行,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由此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了解工伤认定程序就变得非常的重要,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申报流程呢?下面就为您进行介绍。 一、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发生工...


·劳动法 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的工作叫做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的。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对于具体的劳动法 加班时间还需要你继续往下看我搜集的关于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加班时间的制度是什么样的? 劳...


·跟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跟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时许多人就想知道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一、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重新伤残鉴定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重新伤残鉴定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认为,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第一次鉴定时受害人未治疗终结,不符合鉴定条件的,应以治疗终结后第二次鉴定时间来确定误工时间;2、第二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论是一致的,那么误工时间应当算至第一次定残的前一日;3、第二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论不...


·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工程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您非常重点关注的,因为毕竟对于规模比较宏大的工程它涉及到一个承包和分包,法律当中都有明确规定,那么,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工程的承包和分包指的是根据承包的工作内容来进行划分的,其次就是建设工程的总的承包指的是将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全...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一项大工程,往往投注了很多心血,但也有一些豆腐渣工程,偷工减料,完工后使用过程中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在工程中,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的,也是非常受国家重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呢?它又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 (一)开发商质量意...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怎么写?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


·上班期间崴脚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崴脚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崴脚了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崴脚,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