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证据在案件侦办还是案件审判的时候,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案件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作为辩护人的职责,无疑就是要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所以,在司法建设中,很有可能会存在辩护人毁灭证据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一、【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相关法律】
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本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四、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部门是刑警队,帮助毁灭证据罪归刑警队管辖。
刑警队是公安机关内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刑警队的工作人员也称刑警。刑警队和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不同的是,刑警队依照刑事诉讼法开展工作,其
他部门依据行政法开展工作。
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刑警队有不同的称谓:
县级 刑警队
地级 刑警支队
省级 刑警总队
国家级 刑事侦查局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得知,首先,毁灭证据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刑法,当事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关于毁灭证据罪的管辖地的确定,一般是由当地的刑警队进行管理。不过,一般司法建设中的辩护人都是律师,既然身为律师,绝对不可以知法犯法。
·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虽然同为侵犯财产的犯罪,但是诈骗罪一般是通过虚构事实欺骗对方的方式,以此让对方心甘情愿的交付自己的财物,这点上面与盗窃罪、抢夺罪其实就有很大的差异。另外,在定罪量刑标准上面这三者也是不同的。那么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刑法...
·故意杀人致人重伤量刑是什么
故意杀人致人重伤量刑是什么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之...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能监狱减刑?
一、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能监狱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不能监狱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盗窃罪...
·刑事诉讼法中的监视居住是多少条
刑事诉讼法中的监视居住是多少条
一、监视居住是多少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
·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罪刑法定原则
商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
...
·死刑缓刑2年还有执行死刑吗
死刑缓刑2年还有执行死刑吗死缓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由于法律上的一些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对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在判决生效2年内,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罪表现,在这期间没有再犯罪,就不再执行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如若在...
·贩卖毒品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贩卖毒品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
·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当初法官判的刑期少一些。不过此时有期徒刑怎么减刑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早已作出了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一、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认定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