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大家的自身利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您的自身利益。比如您在平时购买股票的时候,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和规范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对于这一方面是有法律来进行约束的,是不允许人为操纵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操纵期货市场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操纵期货市场罪?

操纵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操纵期货市场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与内幕交易罪在构成特征上存在某些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表现为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两罪侵犯的客体都包括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两罪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包括如下几条: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

两罪侵犯的客体都包括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但又分别侵犯了管理秩序中不同的具体秩序。本罪侵犯的是管理秩序中的正常竞争机制。而内幕交易罪则侵犯的是管理秩序中的信息管理秩序。

(2)两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内幕交易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3)两者涉及的信息性质不同;

本罪涉及的信息应该既包括内幕信息,又包括一般信息,既包括真实信息,又包括虚假信息,既包括尚未公开的信息,又包括已经公开的信息。

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涉及的信息则较为特殊。

(4)两者的刑罚和追诉标准不同;

本罪规定的刑罚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内幕交易罪规定的刑罚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操纵期货市场罪与内幕交易罪,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尽管主观方面都是出于故意,但是两者在侵犯的客体,涉及的信息性质,以及两者的刑罚和追诉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两者都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代驾撞车怎么索赔?
      关于代驾撞车怎么索赔?酒驾抓的非常严格虽然说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开展也让代驾行业兴起。但是由于我国代驾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从而引发了许多争议。最大的争议莫过于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的问题。保险公司都已经退出代驾责任险这一行业了,这样可以见得代驾纠纷很难处理,那么代驾撞车怎么索赔呢?下...


·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否追偿
       其实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真的是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当中可能对那些当事人自认为无关紧要的,但实际上是属于道德特别败坏的这种行为都已经司空见惯了,比如说在公交、地铁站上有些老人倚老卖老,地铁站逃票,甚至更为严重的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说处理而直接给逃逸了,那么,司机肇...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们定损也...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付责任,实际中存在一些老赖,就是不赔付。很多受害方就知道怎么处理了,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 (一)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1、首先直接去工商...


·司法鉴定的钱谁出交通事故?
      一、司法鉴定的钱谁出交通事故?(一)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二)受害人的司法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可以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


·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一、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开车撞死人要拘留多长37天,还要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多久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多久 一、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多久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法庭可以帮我们解决各种事物,但是这并不是免费的,通过法院来解决事情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称为诉讼费。如果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支付诉讼费的话,那就要延缓缴费了,现在就带您了解一下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吧。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要交税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也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


·交通事故有人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有人伤怎么赔偿 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