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关联交易在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公司购并行动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法律环境方面的问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连人士交易,将其列为重大交易,规定按必须披露交易的程序办理,同时规定了几种关联人士交易可获豁免。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中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更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视其为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有决定某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所谓重大影响,则是指对某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2、种类。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8条按交易的内容不同列举了11种关联交易:

(1)购买或销售产品;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成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

此外,还可从以下不同角度对关联交易予以分类:根据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权益影响的大小,可将关联交易分为轻微关联交易,普通关联交易,重要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将关联交易分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与关键人员之间的交易等;按交易的计价原则,可将关联交易分为市场价交易、协议价交易、优惠价交易;按交易是否合法,可将关联交易分为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

(二)、不公平关联交易侵害少数股东权益

由于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双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现问题易于协调解决,交易能高效、有序地的进行,对于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措资金,降低投资机会成本,提高营运资金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快速发展,无疑是具有相当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关联交易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看到,在关联交易中,存在着不少不等价交易及虚假交易,损害了少数股东权益甚至出现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不等价的关联交易,蓄意操纵公司业绩,配合非法分子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的证券欺诈行为。这种违背诚信原则的关联交易就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公平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不公平的资产买卖。在全球兴起的兼并风潮中,不公平的资产买卖大量存在,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已屡屡成为购并方掠夺、鲸吞少数股东利益的一种隐蔽手段,即使在证券法律较为健全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惊叹兼并风潮使人类似乎又回到了洪荒年代。

2、在多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支配下,公司违背其自身的真实意愿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不是以相互间存在互惠条件为前提,而是由处于控股地位的多数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而取得的,它不仅使公司徒增经营风险,也使少数股东的权益存在受损之虞。深沪两地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存在部分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3、多数股东挪用上市公司配股得来的资金,或无偿拖欠公司的货款。上市公司配股得来的资金,应按配股说明书予以使用,但有的却被其控股公司挪作他用。在公司与其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中,也存在母公司拖欠公司货款而不计付逾期违约金的情况,该货款在公司的帐簿中长期体现为应收款项。这些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必然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

4、以公司债权抵充多数股东的债务。在民法理论上,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时,引起的债的消灭。而上述行为将多数股东与公司混为一体,明显违背了股东与公司相互独立的原则,它必定侵害了少数股东在公司内的应得收益。

5、多数股东利用不公平关联交易掠夺公司利润。由于许多公司与对其控股的多数股东存在行业上的依存关系,多数股东可能利用其表决权的优势,向其控股的公司高价出售原材料或低价购买产成品,甚至抢占公司投资前景较好的项目,从而掠夺了公司的利润,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给多数股东带来了额外利润,而损害了少数股东的利益。

6、利用不公平关联交易,进行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所谓内幕交易,是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得尚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者泄露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的行为。在公司的经营中,关联交易必定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多数股东处于优先获得信息的有利地位,知道关联交易何时发生及会产生何种后果,有可能产生内幕交易的非法行为,甚至出现少数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蓄意操纵公司利润,使公司业绩出现令人意外的变化,以达到进行内幕交易的证券欺诈活动。

法律的价值目标,应当是正义和效益兼顾,两者不能偏废。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中,绝对的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成为多数股东滥用支配权的保护伞,按效益价值观衡量,资本多数决制度无疑是富有效益,滥用这一制度而引起的某些不公平关联交易甚至在经济上存在效益,但股东平等应同时体现股份平等及实质性平等,股东平等原则虽不禁止因股份数额不同而引起股东间的不平等结果,但基于正义之理念及实质性平等之追求,它禁止那些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平等待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使少数股东承受不应当有的不平等。故基于正义价值观,法律应不允许在关联交易中滥用资本多数决制度而导致不公平,而应予以规范。

(三)、建立和完善相应预防措施,规范关联交易。

对关联交易可在事前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防止因资本多数决制度的滥用而导致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这些预防措施大致有以下几种:

1、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应有足够的透明度,使少数股东能予以监督。在立法上应明确关联交易哪些是必须披露,哪些无须披露,哪些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哪些无须经批准。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根据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公司需就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证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中国债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编制1997年度中期报告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必须在年度会计报表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关系。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不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

(1)企业经营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在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对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已有相当的法律规定,是否适合国情需经实践进一步检验,但对于披露的范围及交易的审批程序,仍须进一步明确。

这方面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按照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分为三类,其披露要求各不相同,较微的关联交易可获免向股东分布或披露普通关联交易须依有关关联交易规定披露,披露的方式是尽快在报章上刊登一份载有交易摘要的新闻通告及在其下一次刊发的周年报告或在帐目内加入关联交易的评细资料,较重要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在就关联交易条款达成协议后,应尽快通知联交所,并在21日内向股东发送关于关联交易的通告文件。

2、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指当某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在存在特别的利害关系时,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就该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的制度。这一制度有助于事先堵住多数股东滥用表决权的漏洞,从而预防损害少数股东权益的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

3、评估制度。所谓资产评估,是指由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数据资料,模拟市场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价格所进行的估价和判断,并通过资产评估报告表现出来。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法当中的关联交易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代理,租赁、提供资金等等。但是各家公司在进行关联的时候,需要充分分配好各家股东的利益,在经营过程当中要互相尊重,不允许有违规操作的现象。


·起诉离婚怎么交费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而此时通过公权力来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行,那通常起诉离婚怎么交费呢?我国相关法律中对起诉离婚的具体收费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买房子交订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交订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


·申请法律援助后要交法律援助诉讼费吗?
      申请法律援助后要交法律援助诉讼费吗? 按实际情况,法律援助只是免费提供援助律师,对于诉讼费依然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存在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


·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多少年?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


·车祸人伤保险公司怎么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确实好像在成年人的生活当中有很多事情自己也是迫不得已,为了工作和生计必须要和客户在酒桌上谈成很多重要的事情,但如果自己喝完酒以后醉酒驾驶发生了车祸,之前做的这些努力看起来也确实是有些讽刺了。应该到现在很少有人会不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会受到拘役,罚款,甚至终身限制考取驾驶证的资...


·无证驾驶摩托车车被扣怎么取出来
      把罚款按时交上就可以把车提出来。无证驾驶处理最好是在15天内完成。驾驶人应当在15天内缴纳罚款,然后交警出具放行证明,配合被暂扣车辆的所有合法证明,驾驶人、车主、车辆管理员,应当在4个月内到指定地点申请领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间没有领取的,将被依法拍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体的程序如下:1、伤残鉴定的申请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书应...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全责什么后果?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全责什么后果?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但是负全责的虽然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却要接受交警部门的批评教育。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危险的事情,如果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员受伤的是不需要进行医药费等项目的赔偿的。二、相关内容拓展...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
      说到交通事故,就想起了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根据交通事故损失来定数额,那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实践中很多交警在评估交通事故时会扣当事人的车辆,这种行为对吗,即评估交通事故损失能否扣车?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