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由于建筑设施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工程质量监控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工程质量监控可以保证建筑施工的按照法律规定的规格建造,保证建筑的安全。下文对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程质量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

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

二、工程质量的定义

主要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三、工程质量监控主体的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前者是指直接从事质量职能的活动者,后者是指对他人质量能力和效果的监控者,监控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

(2)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

(3)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

(4)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监控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工程、设计、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质量主体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对于工程质量的监控一定要按照要求,保证建筑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减少由于建筑工程引发的安全事故。


·对于被拘役后需要劳动吗?
      对于被拘役后需要劳动吗?需要的;拘役,同时也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


·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流程
      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工程质量鉴定。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常识性的法律术语是我们容易弄混淆的。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这些混淆很可能会影响我们维权。就比如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将尽全力来为您厘清这两个法律术语的区别,以解您的困惑。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


·在我国劳动监察投诉一般多久能受理?
      在我国劳动监察投诉一般多久能受理?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附: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相互的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证明自己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唯一依据。那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包单位确定承包单位后,会将工程进行发包,在现实生活存在承包单位在承包后,对工程再行发包的现象,但是有些工程按其性质的规定,是不能再行发包的,为了防止非法发包行为的出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一、 目的 ...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很多民营企业在应聘新员工的时候,员工本人不提,公司也不会主动的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因为有些公司觉得不签合同的话,可以规避一定的法律风险,实质上,不签合同对双方来说劳动关系都是很难保障的。尤其是员工应该及时要求公司出具劳动合同的,就比如有些员工没有签合同但是遇到工伤,所以就比较担心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