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说到缓刑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应该要如何确定,毕竟在考验期内对缓刑人员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除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外,同时还不能再犯新罪。那到底要如何来确定这个缓刑的考验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两年。
二、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应遵守的行为规则。 新刑法第75条规定了缓刑犯在考验期间的行为规则与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样不仅使缓刑犯的行为受到应有的约束,促其悔过自新,又使对缓刑考察工作的评价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一规定无疑是我国缓刑制度走向完善化、成熟化的表现。希望可以为你解答疑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现漏罪,同时也没有再犯新罪,而缓刑人员也是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规定,那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2023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到30万以上判多久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到30万以上判多久? 盗窃30万以上一般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醉驾两个月拘役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两个月拘役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中国对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


·寻衅滋事罪恐吓恶劣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恐吓恶劣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多次出现的“情节恶劣”究竟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法院更好的量刑,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解释对于“情节恶劣”作了如下说明: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


·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


·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
      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是指行为人仅在预备阶段就停止犯罪的人。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对于虚假诉讼怎么处罚判刑
      对于虚假诉讼怎么处罚判刑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刑事案件中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
      刑事案件中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 如今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都是会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的,一般聘请律师的话,那胜算是要大些,同时也能省却自己不少的麻烦。但实践中,请律师打不同的官司,此时律师收费不一样。那在刑事案件中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广东刑...


·过失犯罪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赔偿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法律中要求必须是造成了对方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否则的话是不能构成此罪的。而构成犯罪的,除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外,同时还要对受害人作出民事赔偿。那么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赔偿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赔偿...


·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
      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