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相信您都知道,盗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因此可以断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就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盗窃罪中公私财物的具体内容。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例如,在自己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占有。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所有。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可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电信码号等。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我国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开采出来的石头,从自然状态下运回的放在一定范围内的沙子,放在盐厂的海水,地上的树等。不动产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卖不动产,是非所有人处理所有权,买卖关系无效,属于民事上的房地产纠纷,不能按盗窃罪处理。
(4)他人的财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处分的财物,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控制、出售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埋藏物、隐藏物不是无主物。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以盗窃罪论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
(5)一些特殊的财物尽管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盗窃对象。如枪支、弹药,正在使用的变压器等。不同的财物或同一财物处于不同的位置、状态,它所表现的社会关系不同,作为犯罪对象时,它所代表的犯罪客体也不同。如盗窃通讯线路上的电线构成破坏通讯设施罪,盗窃仓库中的电线则构成盗窃罪。因为前者的直接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盗窃枪支、弹药则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不构成盗窃罪,因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6)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盗窃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对家庭成员也要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盗窃犯罪的财物必须是要满足上述四方面条件的,否则的话就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这里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财物,尽管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盗窃对象,包括枪支、弹药,正在使用的变压器等。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是怎么界定的?
      抢劫罪当中要求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才行,不然构成的就有可能是抢夺罪,这个时候对罪犯的处罚就不会那么重了。但很多人对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是怎么界定的这是属于局部性兜底条款。任...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处罚是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刑事案件量刑一个月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量刑一个月是什么意思?量刑一个月的意思是一个月内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一般量刑一个月就是判处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生产有毒食品罪法院会判多久?
      生产有毒食品罪法院会判多久?生产有毒食品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肩国家民族的重任,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但是有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反而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非法牟利,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刑法上将这种行为界定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那么为亲...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二、怎样解除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


·盗窃罪怎么才能不判刑
      盗窃罪都要判刑,除非已过诉讼时效。一定情形下可以减轻处罚。已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


·起诉他人故意伤害罪要什么条件
      公民人身受到了他人的故意伤害后,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个时候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起诉条件才行,究竟受害人起诉他人故意伤害罪要什么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他人故意伤害罪要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一、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


·什么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特征有哪些
      在对刑事犯罪进行划分的时候,具体的划分标准不同,自然划分出来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其中按照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不同的犯罪对应了不同的特征,那么犯罪故意的特征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什么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