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房违约金。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商品房违约金的计算按照合同执行。
二、法院作出判决
但也有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人民法院按照某种标准作为参照系来确定违约方的责任,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本条是关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应当根据什么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规定。当然,除了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这两种商品房违约行为外,针对其他违约行为(比如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违约金。
三、法院可以调整约定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本条的规定内容实际上包含三层意思:1、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如果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减少的,人民法院可以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超过损失30%为标准,予以适当调整;3、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以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总之,商品房买卖中违约的一方必须对另一方予以赔偿,实践中大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但是也有一些合同中未作此约定。在商品房合同没做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商品房违约金的数额。但是,法院在计算商品房违约金时,需要守约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房屋测量就一定动迁吗
      房屋测量不一定要动迁。农村大多数都是自建房,使用多年可能会存在安全问题,尤其是震区的房子,只有专业人员来测量,才可以发现房子是否安全,这样就能保证村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房屋测量不一定就是要动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


·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炒房热,让我们的房价一路飙升,炒房一族在房产市场奋勇捞金,国家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却让真正对房产有刚性需求的房奴们却遭了殃,为了取得购买房产的权利,购房者只能想尽办法获得购房权利,离婚买房,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但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家庭破裂,可能承担法律风险。那...


·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怎么办
      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怎么办?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租赁关系成立在抵押权等物权设立之后,具体的限制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房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这样与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流程就会有一些差异,那到底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


·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个好的单位,除了会购买较高的五险一金外,同时单位还会做出一些住房补贴给员工。但此时住房补贴只是给员工个人的,那现实中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是什么? ?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按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屋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嘱...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如今很多人购买房屋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就可以先购买到房屋,日后在慢慢的还银行的贷款。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消费方式,但是在贷款买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


·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2、调节,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的支持下,进行和解; 3、仲裁,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 4、进行起诉处理。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