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过缓刑的人能出国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纠纷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在生活中如果做了损害他人利益、扰乱社会秩序、迫害他人健康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同时也会受到一定的自由限制,那判过缓刑的人能出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缓刑期间可以出国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
二、缓刑期满后可以出国吗
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
三、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般情况下在缓刑期间内如果要出国要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审批,无论是外出打工、学习还是去旅游都要向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进过审批之后才能外出,缓刑期满后可以正常的外出,出国只需要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护照即可。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我国对每一个罪名都是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的,而正是因为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才能让我们准确的区分不同的犯罪。而在构成要件里面就包括了犯罪客体,那您知道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


·偷税漏税4000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4000万判刑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犯罪构成在犯罪构成要件上,...


·新刑法二审的相关条例
      诉讼案件,进行了一审过后,双方当事人若对诉讼结果有异议,很可能会要求二审,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法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也都懂得了应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提出上诉,应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现行的二审程序,需要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结合。因此,我们需要对新的刑法有一定了解。接下来,律师将和您...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刑法》第225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就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刑法,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犯罪量刑不同以及造成的危害存在差异等,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成立与构成犯罪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说起抢劫罪,人们心理都会感到恐惧,而且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及家人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幸遇上了,我们肯定会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但这个时候我们要先判断一下对方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抢劫才行,那一般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


·未成年被拘留多长时间?
      未成年被拘留多长时间?未成年被拘留37天。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


·刑法中盗掘古墓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盗掘古墓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以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限。实施盗掘行为,已损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当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既遂。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


·服刑人员罚金是如何缴纳的
      虽然罚金属于附加刑,但罪犯在服刑的时候除了要被执行主刑外,同时对于被判处的附加刑也是要被执行的。那对于服刑人员来说,这个罚金一般是如何来缴纳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服刑人员罚金是如何缴纳的吧。服刑人员罚金是如何缴纳的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