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不过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购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二、回迁房能否买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1、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2、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三、购买回迁房的手续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手续如下: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四、购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2、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4、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5、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

6、要买方要注意让卖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回迁房毕竟不同与商品房,而在进行购买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就不是完全一样。到底购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实践中,购买不同类型的房产,当事人都应该小心注意,否则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


·最新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一类:   区片范围:新祺周管理处樟坪村、慈菇村、汉坪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3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工作时很常见的,征地工作涉及到的人群也是非常多的,征地少不了的就是补偿,确保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如果征地补偿不能够按时到位会引发不少矛盾和纠纷的,但是如果真遇到补偿不到的,您就想知道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 一、遇到征地补...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土地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例内容是什么?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例内容是什么? 国家赋予公民土地并且将权力也分割出去就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对有限的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尽管已经将使用的权利交给公民,国家也会在幕后继续规范着公民的适用情况,就比如说公民想要与他人协商后出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就需要遵守条例的规定,而规定主要就针对...


·行政拘留在外地公安机关需要通知家属吗
      行政拘留在外地公安机关需要通知家属吗?行政拘留在外地公安机关也需要通知家属,采取行政拘留后,除无法通知外,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外地,可以打电话或者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代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除您经常见到的旧城改造拆迁,新城建设征地的拆迁征地补偿现象之外,您可能比较少见到另一种拆迁征地,那就是修建高速路拆迁征地。像高速路修建的拆迁征地是否会与普通的征地拆迁不同?答案是,有可能会不同的。那么,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详情参考下文。 ...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保局具体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是多少,还是要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情况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


·异地重婚取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异地重婚取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异地重婚取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 1、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是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就牵涉到缴税的问题,根据财税法的规定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不征收营业税,其它税种是如何缴纳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的问题。公司以土地...


·修高速公路占地怎么赔偿
      修高速公路占地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


·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一、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办理的,如果异地公积金的贷款用于买房的话只要公积金帐户是北京的就可以,也就是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但必需在北京市购房,回原籍购房是不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